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日就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消费像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3日。类网联摄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络消费类网联摄像头是安全指消费者个人或组织购买、使用,标识为个人或组织提供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处理服务、实施具有互联网联网功能的规则公开独立摄像头。
征求意见稿提出,征求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消费像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类网联摄领先级三个级别,网络相应的安全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标识三星表示。实施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的规则公开网络安全能力应依据《网络安全标识 消费类网联摄像头安全要求》进行检测,确定物理与硬件安全、系统与软件安全、网络与通信安全、数据与个人信息安全、安全保障等单项网络安全能力等级。